“切碎的海蜇”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产品
网友提问
初加工界定如下: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初加工范围仅限于不改变蔬菜、水果的基本物理性状。新鲜的肉蛋奶,初加工范围仅限于为使农产品适于进入流通和精深加工流程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如对肉类的简单分割,灌装运输牛奶等。 深加工界定如下:对原料或初级产品作进一步、更加精细的加工,使其成为更高层次的产品。一定程度上改变物理性状的,较长程度延续了保存期限(保存期限延长超过 30 天)的判断为深加工。如袋(盒)装奶、密封罐、烘干、晒干的农产品等为深加工。 初加工及深加工的定义并未包含鲜活水产品,请问鲜活水产品适用于该定义吗?譬如切碎的海蜇,是否属于鲜活水产品呢?
官方答复
您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已对鲜活水产品做出了明确规定:仅指活的、新鲜的。您所述“切碎的海蜇”,已不符合该定义。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