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笋尖”以及用于生产养殖的鱼苗、虾苗、贝苗,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网友提问

官方答复
您好,我国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目的是提高公路运输效率,保障群众“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根据《国家国内贸易局、财政部、卫生部、铁道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组织实施“三绿工程”的通知》(内贸局联发消费字〔1999〕第23号),开辟“绿色通道”是指开辟公路、铁路、航空及水上常年性食品运输通道,并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将其联结起来,发挥各类运输工具的优势,消除不必要、不合理的关卡和收费,在全国范围内构建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的绿色食品运输网络和联运系统。用于生产养殖的鱼苗、虾苗、贝苗,不属于食品,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
您所述“青笋尖”不在鲜活农产品目录中,按照规定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